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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柳州市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工作方案》
2023-04-03 15:51:56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52号)、《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67号)等文件精神,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柳州养老托育事业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以来,柳州市从规划布局、设施建设、服务质量、过程监管、营商环境、资金支持等多方面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完善养老托育服务政策体系,陆续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决定》、《柳州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管理办法》、《柳州市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方案》、《柳州市大健康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柳州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柳州市2020年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柳州市2022年托育机构运营补贴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以及《柳州市托育机构质量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等一系列制度文件,修订完善《柳州市城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0—2035年)》。截至2022年9月,全市现有各类养老机构92家,可提供养老床位2万余张;全市现有478家机构开展托育服务,可提供托位12811个,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约3.07个。


(二)发展趋势

    广西是全国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较早的省区之一,其中柳州作为全区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快、程度最高的城市之一,呈现人口老龄化发展迅猛、增长快、高龄化等特点。据统计,2016年至2020年,柳州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从59.7万人增加到71.48万人,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从15.36 %上升到17.19%,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口从40.1万人增加到51.73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从10.32%上升到12.44%。2016年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来,群众的生育势能在2016年至2018年得到有效释放,出生率均在12‰以上,但2019年开始出生率逐年下降,2020年出生率下降到9.5‰以下。受出生率的下降和老年人口的不断增长影响,“十四五”期及未来较长一段时间,柳州市老龄化程度还将持续加深。


(三)面临挑战

    柳州市人口老龄化趋势对养老服务发展提出新挑战,在“十四五”期间,全市常住老年人口规模将持续增长,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失能、失智老年人不断增多,生活照料、康复护理、长期照护等专业服务需求不断扩大,全市“未富先老”、“边备边老”形势严峻。目前,柳州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水平不高,养老服务市场化程度较低,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相对薄弱,养老服务模式内容单一,城乡发展不均衡问题突出,养老服务事业存在明显短板亟待解决。


    与我国一线城市及经济发展较快的二线城市相比,柳州市托育服务市场发展较晚且速度较慢,在支持政策、服务供给、发展环境等方面面临严峻挑战。根据2021年统计数据分析,目前我市托育服务供给主要集中在城镇地区,以幼儿园托班为主,其次为托育机构,托育机构规模大小不一,但大多规模偏小,且以民办为主。近年来,柳州市托育机构数量虽有所增长,但托育服务供给仍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托育服务需求。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抢抓用好新发展机遇、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面行动相结合,加快完善多层次、多元化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提升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能力和水平,促使养老托育服务成为保障民生、扩大内需、增加就业、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为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建设幸福宜居柳州提供有力支撑。


三、工作目标

    以“公益兜底线、普惠性主导、市场化协同”为原则,努力实现政策体系健全、机构布局优化、服务质量提升、监管全面有力的养老托育服务新格局,基本形成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


    到2025年,全市养老床位总数达2.6万张;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55%以上;实现街道为老服务中心覆盖率100%;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60%;建设5个以上县级区域性养老中心。全市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19700个;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0.5万-1.2万人口规模的完整居住社区托育服务设施达标率60%以上。


四、主要任务

(一)健全养老托育服务政策体系

    1.加强落实规划执行。根据我市常住人口分布和结构变化,健全柳州“十四五”养老托育服务体系,贯彻落实柳州“十四五”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柳州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专项规划。〔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2.统筹推进城乡养老托育发展。优化乡村养老设施布局,整合区域内服务资源,开展社会化管理运营,不断拓展乡(镇)敬老院服务能力和辐射范围。完善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加强农村老年餐桌建设。探索农村养老托育服务新模式,逐步推进养老托育覆盖农村地区,将农村养老服务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布局,鼓励优质的专业化、品牌化、连锁化养老托育服务企业和城市养老机构拓展农村养老托育服务市场。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和妇联的优势和作用,开展托育、育儿指导、养护培训等服务,加强婴幼儿身心健康、社会交往、认知水平等方面早期发展干预。〔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妇联,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3.强化用地保障和存量资源利用。在符合相关国土政策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养老托育服务用地需求,在编制年度建设用地供应中予以优先保障。鼓励国有企业利用存量低效用地和闲置物业等开展养老托育服务,盘活空置公租房为老年人开展助餐助行、日间照料、康复护理、老年教育等服务。探索将老旧小区中的国有企业房屋和设施集中改造利用发展养老托育服务。租赁国有企业房屋用于开展养老托育服务的,依据上级相关文件租赁期限最长放宽到20年。〔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国资委、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二)扩大养老托育服务供给

    4.实施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四同步”。将配套建设养老托育服务用房的要求纳入我市住宅用地土地出让条件,切实将社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社区配套用房建设范围。到2023年底,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制度全面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达标率100%。〔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5.加强对已建成居住区和老旧小区的升级改造。通过盘活闲置资源对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引进社会力量完善养老托育等配套设施建设。通过购置、置换、租赁、清理回收等多渠道筹措房产资源,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对已建成有条件居住区分别按照每百户不低于15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用房、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依托各街道社区的综合服务场所,建设养老托育机构,推动资源共建共享。到2025年底,老旧小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按照标准逐步补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支持老旧小区、已建成居住区通过整合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闲置资源,或采取租赁、政府回购等方式配套养老服务设施;支持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低偿或无偿用于普惠型养老服务。〔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6.推动培训疗养资源转型发展养老服务。按照“应改尽改、能转则转”的原则,组织开展全市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发展养老服务。开展全市培训疗养资源转型发展养老服务项目的摸底调查,掌握培训疗养机构现状,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加大政策支持和协调推进力度,集中解决资产划转、改变土地用途、房屋报建、规划衔接等问题,确保转型发展养老服务项目基本投入运营。〔牵头单位:市国资委、民政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机关事务管理局〕


    7.实施普惠养老托育专项行动。各级人民政府要做好投入和政策支持,切实降低养老托育服务供给成本、推动养老托育服务提质增效,建立面向社会大众的成本可负担、方便可及、质量可靠的普惠型养老托育服务。积极争取各级资金,鼓励各类企业、医疗机构、机关事业单位、产业园区以及其他社会力量采取自建自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举办养老托育机构,鼓励利用现有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儿童之家等与社会合作建设婴幼儿照护指导中心和活动场所。2023年底前,研究制定柳州市示范性托育机构评估办法,通过机构自评申报、县(区)初审推荐、市级复核审定等方式,评选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优质托育机构,并给予奖补支持。深化市场主体住所和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改革,搭建全区统一标准地址信息库(柳州分库),为开办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提供信息化支撑。〔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市妇联,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8.提升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坚持新发展理念,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以满足老年人居家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需求为核心,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市场运作、家庭参与的方式,探索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衔接的专业化照护服务体系,进一步扩大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深入实施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探索家庭养老床位的建设内容、服务标准、运营管理的制度化体系,大力支持(街道)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营家庭养老床位,为老年人的居住环境和生活空间进行必要的适老化、智能化家居改造和提供专业照护服务。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到2025年为已建床的老年人提供专业照护服务,每月不少于3000人次。〔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三)提升养老托育服务质量

    9.提高人才要素供给能力。加强对养老托育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充分利用现有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公共实训基地加强老年人照护、婴幼儿照护等方面的岗位技能培训,鼓励建设养老托育服务专业人才培养基地和实训基地,不断提高各类养老托育服务从业人员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培育初、中、高级梯队人才队伍。发挥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示范带动作用,以职业院校为引领,依托相关院校、医疗机构、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开展养老服务人员技能培训。支持和鼓励各类院校增设老年人服务与管理、中医康复保健、幼儿保育等养老托育类相关学科专业,通过实行单独招生、增加招生计划等逐步扩大人才培养规模,促进托育服务行业产教融合、校企融合。〔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推动养老托育服务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实施养老托育服务示范工程,完成柳州版“1521”康养基地建设,推进10个县(区)级综合社会福利机构和乡(镇)区域养老中心重大项目。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重点乡(镇)至少建有1个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服务功能的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切实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100%,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100%。鼓励养老托育服务企业规模化连锁化发展,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柳州托育行业品牌。积极推进托育和幼儿教育相衔接的托幼服务一体化工作,通过市(县)级财政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推动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引导银行、保险、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对养老、托育企业和机构提供金融服务支持。〔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11.优化公办养老机构运行机制。突出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能,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及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提升护理型床位占比,坚持公益属性。鼓励有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通过承包运营、委托运营等方式,引入企业或社会服务机构参与运营管理。鼓励公办养老机构在满足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将空余床位向社会开放,提升公办养老机构床位利用率。2023年前,市县(区)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结合本地养老金、工资水平、护理服务内容、专业能力要求以及老年人承受能力等情况,启动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床位、护理服务收费标准调整工作,制定符合柳州实际的普惠养老收费标准。开展具备公建民营条件的农村公办养老机构调研,实施经济困难人员的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国资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12.推进医育结合服务模式。整合医疗卫生与托育服务资源,强化医疗卫生机构与托育机构联动协作,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托育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建立健全协作机制,丰富医育结合服务内涵。支持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规划建设集“医、教、育”三位一体的托育服务机构。依托市、县两级妇幼保健机构或相关机构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区域内托育机构技术指导、管理咨询、从业人员培训等工作,为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提供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和社区亲子互动等服务,增强家庭照护能力。支持建设承担具有指导功能的示范性、综合性托育服务中心项目。到2023年,全市50%以上的县(区)完成县级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建设任务,2025年市级建成l个示范性、综合性托育服务中心。〔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13.促进康养融合发展。重点依托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成人教育学院等资源联合设立老年大学,推动老年大学向基层集中,扩大老年大学覆盖人群。大力发展银发经济,鼓励社会资本探索多种养老服务经营模式,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推动新兴养老服务业态发展,研究开发质优、价廉、可持续的多样化康养产品与服务供老年人选择,促进养老服务与健康、养生、文化、旅游等行业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文化广电旅游局、体育局、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14.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鼓励各级医疗机构利用现有基层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兴办医养结合机构及老年康复、护理等专业医疗机构,改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打造示范性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中心。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与养老机构、街道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社区托养机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设施同址或邻近设置,为老年人提供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完善区域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置,推动社区养老机构与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深度合作,为老年人提供中医药和康复服务。依托全科、专科、专家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做实做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广“互联网+家庭医生团队+居家养老”老年居家康养服务模式。加强家庭病床建设,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医疗服务。〔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医保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15.加快养老托育服务制造业发展。积极推进柳州市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国家综合创新试点,重点引进一批国际国内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龙头骨干企业及核心配套企业,培育一批本地康复辅助器具产业企业,加快推进广西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园、广西康养机器人产业园和柳州大健康和文化旅游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鼓励企业开发区域特色强、附加值高、资源消耗低的康复辅助器具和无障碍设施系列产品。促进老年托育用品制造提质升级,逐步完善养老托育服务和相关用品标准体系。探索将基本治疗性康复辅助器具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加大公益项目安排,逐步推动适老化辅助器具进家庭、社区和机构。〔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医疗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16.培育智慧养老托育服务新业态。以国家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为契机,加强养老服务信息资源规划、管理和应用,搭建互联贯通的养老服务工作大数据平台,大力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建成全市统一的兼具数据汇集、供需链接、监督管理、为老服务等功能,横向对接、纵向贯通的智慧养老服务管理平台。优化智慧养老服务功能,推进面向老年人的“互联网+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和“互联网+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利用各种新媒体平台,发展互联网直播互动式家庭育儿指导服务,鼓励平台企业开发婴幼儿养育课程等。〔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17.加强宜居环境建设。在公共场所和住宅小区建设,以及城市更新计划中充分考虑养老托育需求,通过开展场所无障碍改造、消防设施改造、因地制宜增加活动场地设施、积极引导加装电梯等措施,为老年人及婴幼儿提供安全、舒适、便利的社区环境。鼓励各县(区)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所有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开展最急需的适老化改造。深入开展老年人宜居社区创建工作,持续加强母婴设施配套建设,以满足老年人生活需求和营造婴幼儿成长环境为导向,努力推动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活力社区。到2025年,创建广西老年人宜居社区16个以上。〔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18.选拔和培育养老托育志愿服务项目。支持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托育服务,鼓励机构开发志愿服务项目,选拔和培育一批养老托育志愿服务项目。重点开展养老托育关爱行动,组织开展各类养老托育志愿服务活动,建立“时间银行”互助养老志愿服务机制。〔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团市委,市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四)完善养老托育服务综合监管体系

    19.建立健全养老托育服务综合监管制度,规范养老托育行业综合监管。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质量安全、从业人员、资金和运营秩序等方面监管,整合、压实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各部门监管职能和主体责任,健全行业自律规约,加强部门协同监管,发挥标准规范引领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落实养老托育机构建设标准,开展等级评价工作,对不同等级机构实行分类指导。开展普惠养老机构集中确认工作。建立养老托育服务机构综合监管制度,各级民政、卫生健康部门分别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对养老和托育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安全保障等开展监督检查及考核评估,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20.切实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建立政府购买养老托育机构安全管理服务制度。持续开展养老托育服务市场综合检查整治,将保健市场乱象整治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纳入监管。启动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组织第三方机构完成养老机构安全风险隐患评估工作。严防养老托育领域以虚假投资、欺诈销售、高额返利等方式进行的非法集资。严厉打击面向老年人的非法集资、保健品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曝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21.加强养老托育信息化便民服务。利用广西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爱广西APP、龙城市民云等城市服务平台,建立覆盖城乡养老托育服务信息化平台,实现政府、服务机构、服务对象三方信息互联互通,构建养老托育机构用户评价体系,推动养老托育服务发展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22.完善养老托育服务能力评价机制。各县(区)及各部门按年度报送养老托育服务开展情况总结,由市养老托育服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评价,对养老托育服务成效明显的县(区),在申报项目资金中给予优先考虑。〔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卫生健康委、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

    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市发展改革委、民政局、卫生健康委、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为成员单位的柳州市养老托育服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养老托育服务领域重点工作,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成立以市民政局、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的养老、托育工作组,负责协调落实养老托育服务领域各项具体工作任务。


(二)统筹整体推进

    将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发展纳入柳州市“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卫生与健康专项规划。各部门和各县(区),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要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建立项目清单、事项清单、进度清单,将养老托育发展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任务。


(三)强化政策支持

    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在投资、财政、金融、土地、人才等方面,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管理办法、推进措施,各部门结合职能职责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提供资金保障,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支持金融机构通过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向普惠养老服务机构提供贷款。执行国家有关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托育机构责任保险及用水、用电、用气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受疫情影响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可申请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落实财政支持保障,各级政府将养老托育服务发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统筹保障,积极申报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托育服务,提高养老托育服务的项目申报比重,争取将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中不低于60%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托育服务,加大政府购买养老托育服务力度。


(四)强化产业支持

    以政府为主导,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培育壮大养老托育服务相关产业,增加服务和用品供给,优化供给结构,整合各类养老托育资源,提高供给效率。支持各银行金融机构加大对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信贷投放力度,改进和完善风险评价体系,根据项目的风险和经营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


(五)强化规范监管

    逐步建立市场、政府、社会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加强对服务单位的诚信评价体系,完善监督机制。以优质服务、规范管理为重点吸引更多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托育服务领域。各部门、各县(区)及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要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通过定期调度、跟踪督办等方式推进工作取得进展,务求实效。


(六)营造良好环境

    积极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传承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传统美德,发挥好家庭在居家养老育幼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家庭、社会、政府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政务网站、报刊、新媒体等平台,切实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推进养老托育服务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详见原文):

    1.柳州市养老托育服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2.柳州市“十四五”期各县(区)养老托育任务分解表

    3.柳州市养老托育建设项目储备表


来源: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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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柳州市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工作方案》
2023-04-03 15:51:56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52号)、《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67号)等文件精神,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柳州养老托育事业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以来,柳州市从规划布局、设施建设、服务质量、过程监管、营商环境、资金支持等多方面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完善养老托育服务政策体系,陆续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决定》、《柳州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管理办法》、《柳州市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方案》、《柳州市大健康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柳州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柳州市2020年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柳州市2022年托育机构运营补贴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以及《柳州市托育机构质量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等一系列制度文件,修订完善《柳州市城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0—2035年)》。截至2022年9月,全市现有各类养老机构92家,可提供养老床位2万余张;全市现有478家机构开展托育服务,可提供托位12811个,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约3.07个。


(二)发展趋势

    广西是全国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较早的省区之一,其中柳州作为全区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快、程度最高的城市之一,呈现人口老龄化发展迅猛、增长快、高龄化等特点。据统计,2016年至2020年,柳州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从59.7万人增加到71.48万人,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从15.36 %上升到17.19%,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口从40.1万人增加到51.73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从10.32%上升到12.44%。2016年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来,群众的生育势能在2016年至2018年得到有效释放,出生率均在12‰以上,但2019年开始出生率逐年下降,2020年出生率下降到9.5‰以下。受出生率的下降和老年人口的不断增长影响,“十四五”期及未来较长一段时间,柳州市老龄化程度还将持续加深。


(三)面临挑战

    柳州市人口老龄化趋势对养老服务发展提出新挑战,在“十四五”期间,全市常住老年人口规模将持续增长,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失能、失智老年人不断增多,生活照料、康复护理、长期照护等专业服务需求不断扩大,全市“未富先老”、“边备边老”形势严峻。目前,柳州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水平不高,养老服务市场化程度较低,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相对薄弱,养老服务模式内容单一,城乡发展不均衡问题突出,养老服务事业存在明显短板亟待解决。


    与我国一线城市及经济发展较快的二线城市相比,柳州市托育服务市场发展较晚且速度较慢,在支持政策、服务供给、发展环境等方面面临严峻挑战。根据2021年统计数据分析,目前我市托育服务供给主要集中在城镇地区,以幼儿园托班为主,其次为托育机构,托育机构规模大小不一,但大多规模偏小,且以民办为主。近年来,柳州市托育机构数量虽有所增长,但托育服务供给仍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托育服务需求。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抢抓用好新发展机遇、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面行动相结合,加快完善多层次、多元化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提升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能力和水平,促使养老托育服务成为保障民生、扩大内需、增加就业、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为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建设幸福宜居柳州提供有力支撑。


三、工作目标

    以“公益兜底线、普惠性主导、市场化协同”为原则,努力实现政策体系健全、机构布局优化、服务质量提升、监管全面有力的养老托育服务新格局,基本形成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


    到2025年,全市养老床位总数达2.6万张;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55%以上;实现街道为老服务中心覆盖率100%;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60%;建设5个以上县级区域性养老中心。全市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19700个;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0.5万-1.2万人口规模的完整居住社区托育服务设施达标率60%以上。


四、主要任务

(一)健全养老托育服务政策体系

    1.加强落实规划执行。根据我市常住人口分布和结构变化,健全柳州“十四五”养老托育服务体系,贯彻落实柳州“十四五”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柳州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专项规划。〔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2.统筹推进城乡养老托育发展。优化乡村养老设施布局,整合区域内服务资源,开展社会化管理运营,不断拓展乡(镇)敬老院服务能力和辐射范围。完善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加强农村老年餐桌建设。探索农村养老托育服务新模式,逐步推进养老托育覆盖农村地区,将农村养老服务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布局,鼓励优质的专业化、品牌化、连锁化养老托育服务企业和城市养老机构拓展农村养老托育服务市场。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和妇联的优势和作用,开展托育、育儿指导、养护培训等服务,加强婴幼儿身心健康、社会交往、认知水平等方面早期发展干预。〔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妇联,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3.强化用地保障和存量资源利用。在符合相关国土政策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养老托育服务用地需求,在编制年度建设用地供应中予以优先保障。鼓励国有企业利用存量低效用地和闲置物业等开展养老托育服务,盘活空置公租房为老年人开展助餐助行、日间照料、康复护理、老年教育等服务。探索将老旧小区中的国有企业房屋和设施集中改造利用发展养老托育服务。租赁国有企业房屋用于开展养老托育服务的,依据上级相关文件租赁期限最长放宽到20年。〔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国资委、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二)扩大养老托育服务供给

    4.实施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四同步”。将配套建设养老托育服务用房的要求纳入我市住宅用地土地出让条件,切实将社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社区配套用房建设范围。到2023年底,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制度全面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达标率100%。〔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5.加强对已建成居住区和老旧小区的升级改造。通过盘活闲置资源对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引进社会力量完善养老托育等配套设施建设。通过购置、置换、租赁、清理回收等多渠道筹措房产资源,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对已建成有条件居住区分别按照每百户不低于15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用房、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依托各街道社区的综合服务场所,建设养老托育机构,推动资源共建共享。到2025年底,老旧小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按照标准逐步补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支持老旧小区、已建成居住区通过整合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闲置资源,或采取租赁、政府回购等方式配套养老服务设施;支持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低偿或无偿用于普惠型养老服务。〔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6.推动培训疗养资源转型发展养老服务。按照“应改尽改、能转则转”的原则,组织开展全市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发展养老服务。开展全市培训疗养资源转型发展养老服务项目的摸底调查,掌握培训疗养机构现状,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加大政策支持和协调推进力度,集中解决资产划转、改变土地用途、房屋报建、规划衔接等问题,确保转型发展养老服务项目基本投入运营。〔牵头单位:市国资委、民政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机关事务管理局〕


    7.实施普惠养老托育专项行动。各级人民政府要做好投入和政策支持,切实降低养老托育服务供给成本、推动养老托育服务提质增效,建立面向社会大众的成本可负担、方便可及、质量可靠的普惠型养老托育服务。积极争取各级资金,鼓励各类企业、医疗机构、机关事业单位、产业园区以及其他社会力量采取自建自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举办养老托育机构,鼓励利用现有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儿童之家等与社会合作建设婴幼儿照护指导中心和活动场所。2023年底前,研究制定柳州市示范性托育机构评估办法,通过机构自评申报、县(区)初审推荐、市级复核审定等方式,评选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优质托育机构,并给予奖补支持。深化市场主体住所和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改革,搭建全区统一标准地址信息库(柳州分库),为开办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提供信息化支撑。〔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市妇联,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8.提升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坚持新发展理念,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以满足老年人居家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需求为核心,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市场运作、家庭参与的方式,探索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衔接的专业化照护服务体系,进一步扩大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深入实施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探索家庭养老床位的建设内容、服务标准、运营管理的制度化体系,大力支持(街道)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营家庭养老床位,为老年人的居住环境和生活空间进行必要的适老化、智能化家居改造和提供专业照护服务。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到2025年为已建床的老年人提供专业照护服务,每月不少于3000人次。〔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三)提升养老托育服务质量

    9.提高人才要素供给能力。加强对养老托育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充分利用现有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公共实训基地加强老年人照护、婴幼儿照护等方面的岗位技能培训,鼓励建设养老托育服务专业人才培养基地和实训基地,不断提高各类养老托育服务从业人员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培育初、中、高级梯队人才队伍。发挥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示范带动作用,以职业院校为引领,依托相关院校、医疗机构、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开展养老服务人员技能培训。支持和鼓励各类院校增设老年人服务与管理、中医康复保健、幼儿保育等养老托育类相关学科专业,通过实行单独招生、增加招生计划等逐步扩大人才培养规模,促进托育服务行业产教融合、校企融合。〔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推动养老托育服务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实施养老托育服务示范工程,完成柳州版“1521”康养基地建设,推进10个县(区)级综合社会福利机构和乡(镇)区域养老中心重大项目。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重点乡(镇)至少建有1个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服务功能的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切实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100%,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100%。鼓励养老托育服务企业规模化连锁化发展,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柳州托育行业品牌。积极推进托育和幼儿教育相衔接的托幼服务一体化工作,通过市(县)级财政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推动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引导银行、保险、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对养老、托育企业和机构提供金融服务支持。〔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11.优化公办养老机构运行机制。突出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能,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及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提升护理型床位占比,坚持公益属性。鼓励有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通过承包运营、委托运营等方式,引入企业或社会服务机构参与运营管理。鼓励公办养老机构在满足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将空余床位向社会开放,提升公办养老机构床位利用率。2023年前,市县(区)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结合本地养老金、工资水平、护理服务内容、专业能力要求以及老年人承受能力等情况,启动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床位、护理服务收费标准调整工作,制定符合柳州实际的普惠养老收费标准。开展具备公建民营条件的农村公办养老机构调研,实施经济困难人员的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国资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12.推进医育结合服务模式。整合医疗卫生与托育服务资源,强化医疗卫生机构与托育机构联动协作,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托育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建立健全协作机制,丰富医育结合服务内涵。支持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规划建设集“医、教、育”三位一体的托育服务机构。依托市、县两级妇幼保健机构或相关机构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区域内托育机构技术指导、管理咨询、从业人员培训等工作,为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提供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和社区亲子互动等服务,增强家庭照护能力。支持建设承担具有指导功能的示范性、综合性托育服务中心项目。到2023年,全市50%以上的县(区)完成县级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建设任务,2025年市级建成l个示范性、综合性托育服务中心。〔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13.促进康养融合发展。重点依托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成人教育学院等资源联合设立老年大学,推动老年大学向基层集中,扩大老年大学覆盖人群。大力发展银发经济,鼓励社会资本探索多种养老服务经营模式,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推动新兴养老服务业态发展,研究开发质优、价廉、可持续的多样化康养产品与服务供老年人选择,促进养老服务与健康、养生、文化、旅游等行业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文化广电旅游局、体育局、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14.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鼓励各级医疗机构利用现有基层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兴办医养结合机构及老年康复、护理等专业医疗机构,改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打造示范性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中心。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与养老机构、街道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社区托养机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设施同址或邻近设置,为老年人提供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完善区域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置,推动社区养老机构与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深度合作,为老年人提供中医药和康复服务。依托全科、专科、专家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做实做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广“互联网+家庭医生团队+居家养老”老年居家康养服务模式。加强家庭病床建设,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医疗服务。〔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医保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15.加快养老托育服务制造业发展。积极推进柳州市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国家综合创新试点,重点引进一批国际国内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龙头骨干企业及核心配套企业,培育一批本地康复辅助器具产业企业,加快推进广西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园、广西康养机器人产业园和柳州大健康和文化旅游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鼓励企业开发区域特色强、附加值高、资源消耗低的康复辅助器具和无障碍设施系列产品。促进老年托育用品制造提质升级,逐步完善养老托育服务和相关用品标准体系。探索将基本治疗性康复辅助器具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加大公益项目安排,逐步推动适老化辅助器具进家庭、社区和机构。〔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医疗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16.培育智慧养老托育服务新业态。以国家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为契机,加强养老服务信息资源规划、管理和应用,搭建互联贯通的养老服务工作大数据平台,大力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建成全市统一的兼具数据汇集、供需链接、监督管理、为老服务等功能,横向对接、纵向贯通的智慧养老服务管理平台。优化智慧养老服务功能,推进面向老年人的“互联网+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和“互联网+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利用各种新媒体平台,发展互联网直播互动式家庭育儿指导服务,鼓励平台企业开发婴幼儿养育课程等。〔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17.加强宜居环境建设。在公共场所和住宅小区建设,以及城市更新计划中充分考虑养老托育需求,通过开展场所无障碍改造、消防设施改造、因地制宜增加活动场地设施、积极引导加装电梯等措施,为老年人及婴幼儿提供安全、舒适、便利的社区环境。鼓励各县(区)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所有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开展最急需的适老化改造。深入开展老年人宜居社区创建工作,持续加强母婴设施配套建设,以满足老年人生活需求和营造婴幼儿成长环境为导向,努力推动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活力社区。到2025年,创建广西老年人宜居社区16个以上。〔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18.选拔和培育养老托育志愿服务项目。支持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托育服务,鼓励机构开发志愿服务项目,选拔和培育一批养老托育志愿服务项目。重点开展养老托育关爱行动,组织开展各类养老托育志愿服务活动,建立“时间银行”互助养老志愿服务机制。〔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团市委,市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四)完善养老托育服务综合监管体系

    19.建立健全养老托育服务综合监管制度,规范养老托育行业综合监管。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质量安全、从业人员、资金和运营秩序等方面监管,整合、压实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各部门监管职能和主体责任,健全行业自律规约,加强部门协同监管,发挥标准规范引领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落实养老托育机构建设标准,开展等级评价工作,对不同等级机构实行分类指导。开展普惠养老机构集中确认工作。建立养老托育服务机构综合监管制度,各级民政、卫生健康部门分别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对养老和托育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安全保障等开展监督检查及考核评估,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20.切实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建立政府购买养老托育机构安全管理服务制度。持续开展养老托育服务市场综合检查整治,将保健市场乱象整治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纳入监管。启动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组织第三方机构完成养老机构安全风险隐患评估工作。严防养老托育领域以虚假投资、欺诈销售、高额返利等方式进行的非法集资。严厉打击面向老年人的非法集资、保健品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曝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21.加强养老托育信息化便民服务。利用广西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爱广西APP、龙城市民云等城市服务平台,建立覆盖城乡养老托育服务信息化平台,实现政府、服务机构、服务对象三方信息互联互通,构建养老托育机构用户评价体系,推动养老托育服务发展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22.完善养老托育服务能力评价机制。各县(区)及各部门按年度报送养老托育服务开展情况总结,由市养老托育服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评价,对养老托育服务成效明显的县(区),在申报项目资金中给予优先考虑。〔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卫生健康委、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

    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市发展改革委、民政局、卫生健康委、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为成员单位的柳州市养老托育服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养老托育服务领域重点工作,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成立以市民政局、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的养老、托育工作组,负责协调落实养老托育服务领域各项具体工作任务。


(二)统筹整体推进

    将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发展纳入柳州市“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卫生与健康专项规划。各部门和各县(区),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要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建立项目清单、事项清单、进度清单,将养老托育发展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任务。


(三)强化政策支持

    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在投资、财政、金融、土地、人才等方面,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管理办法、推进措施,各部门结合职能职责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提供资金保障,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支持金融机构通过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向普惠养老服务机构提供贷款。执行国家有关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托育机构责任保险及用水、用电、用气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受疫情影响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可申请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落实财政支持保障,各级政府将养老托育服务发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统筹保障,积极申报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托育服务,提高养老托育服务的项目申报比重,争取将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中不低于60%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托育服务,加大政府购买养老托育服务力度。


(四)强化产业支持

    以政府为主导,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培育壮大养老托育服务相关产业,增加服务和用品供给,优化供给结构,整合各类养老托育资源,提高供给效率。支持各银行金融机构加大对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信贷投放力度,改进和完善风险评价体系,根据项目的风险和经营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


(五)强化规范监管

    逐步建立市场、政府、社会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加强对服务单位的诚信评价体系,完善监督机制。以优质服务、规范管理为重点吸引更多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托育服务领域。各部门、各县(区)及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要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通过定期调度、跟踪督办等方式推进工作取得进展,务求实效。


(六)营造良好环境

    积极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传承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传统美德,发挥好家庭在居家养老育幼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家庭、社会、政府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政务网站、报刊、新媒体等平台,切实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推进养老托育服务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详见原文):

    1.柳州市养老托育服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2.柳州市“十四五”期各县(区)养老托育任务分解表

    3.柳州市养老托育建设项目储备表


来源: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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